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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华之星国学大赛参赛协议

管理员 | 2016-9-8 19:08:29

    为确保第三届中华之星国学大赛的顺利进行,保障参赛选手的合法权益,保证大赛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中华之星国学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特制订此协议并要求所有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请参赛选手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凡报名参赛,即视为参赛者已了解且遵守本协议中所述各项条款及规定。
 
    1、 参赛选手自愿参加本届大赛,严格遵守组委会制订的比赛规则和纪律,听从组委会的安排,不得有任何妨碍比赛的行为。在比赛期间,如发现任何违反比赛规定及作弊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参赛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并于大赛官网通报批评。
 
    2、 参赛选手报名时必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详尽的填写个人资料。并保证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件真实有效,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需在成绩公布前至少3个工作日联系组委会老师提交申请材料进行修改(每位选手有且仅有一次修改个人信息的机会)。组委会不对参赛选手所提供的资料做进一步的审查,参赛选手需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料负全部责任。如查实与参赛选手本人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成绩。
 
    3、 参赛选手在填写辅导老师姓名和联系方式时,请务必提供准确信息,以便组委会发出紧急通知和颁发证书。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收到紧急通知或证书信息错误导致证书无效,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4、 组委会负责制订比赛的程序和规则;决定比赛的时间和方法;设计比赛的内容和形式。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各事项做出相应的合理变更。本条所述各项均将在比赛前进行公布,参赛选手须遵守组委会的安排。
 
    5、 参赛选手的所有参赛作品,严禁抄袭,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参赛选手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6、 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影像、作品等资料进行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出版和发行相关资料和刊物。由组委会组织拍摄的照片和影像等,版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将这些资料在有关媒体发布而不需要通知参赛选手。本条所述声明,参赛选手无权向组委会追索任何费用或任何形式的报酬。
 
    7、 参赛选手在任何地点都无权制止或中断活动的正常宣传、筹备、举办及后续活动,任何由此引起的纠纷及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参赛选手)向组委会做出赔偿。
 
    8、 参赛答卷的处置权归组委会所有,参赛选手无权向组委会索要相关资料。
 
    9、 组委会拥有此参赛协议及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免责声明:
 
    1、如因参赛选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产生的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2、如因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导致大赛延期或停办,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参赛选手和家长谅解。
 
 
 
中华之星国学大赛组委会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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